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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及细则

条款及细则

本条款及细则适用于阁下使用本网站及本网站之网上购物。 下述 “我们” 或 “本公司” 指彪成有限公司, 而 “你” 、 “阁下” 或 “顾客” 指本网站(意即 “这网站” 或 “e.window.com.hk” 网站)的使用者。

阁下使用本网站或进行网上购物前, 请先详阅本条款及细则。 若阁下使用本网站, 表示阁下同意接受本条款及细则之约束。我们可以独有的酌情决定权, 不时更新或修订本条款及细则和本网站, 修订后即时于张贴日起生效, 不作事前通知。

一般事项

所有经本网站销售之产品及服务, 均受本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若本条款及细则中任何部份与香港法律有所抵触, 则以香港特别行区法律为依归。

为达至履行我们之责任及相关需要, 请阁下于网上登记成为会员前, 提供完整及准确的数据, 及有需要时更新最新数据。

我们拥有绝对酌情决定权不作任何解释或事前通知, 拒绝任何顾客登记成为会员或终止其会籍。

我们将尽我们所能, 确保完成你在网上订购之订单。 若因各种问题, 包括付款问题、地址不详或不确所引起未能完成之订单, 我们概不负责。

使用条款

版权及商标

e.window®为彪成有限公司全权拥有之注册商标。 版权所有, 不得盗用。

除非阁下得到本公司书面授权, 否则本网站内所载图像、录像、设计及商标均不得使用作任何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得使用本网站或本网站任何部份内容作展示或商业目的。

我们保留独有的酌情决定权, 无需预先通知或解释我们视为对本公司或第三者有害或违反现行法律之用户暂停或终止其进入本网站的全部或部份。

通告

我们会不定期地以电邮、网站或邮寄方式发出通讯或通告。

付款方法

阁下可以信用卡透过Paypal网上付款。

阁下亦可以银行过数, 但只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除港元外,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需兑换之货币。 阁下若以银行过数方式付款, 请将此交易之付款数据如: 日期、时间、订单编号及交款银行名称等以电邮或传真传回。如阁下未能于三天内提供入数数据, 我们将无法履行下述“送货条款”中之送货时间。

送货条款

我们将以货运公司/速递公司送递货件, 地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香港岛、九龙及部份新界地区。

离岛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定义为边境禁区之地区, 或会征收附加费及受管制, 如有疑问, 请于付款前先与我们联络。

除上述地区外, 任何住宅、商业及工业单位外而没有明确邮递地址的地方, 我们及货运公司/速递公司均未能提供服务。

我们有絶对酌情决定权以任何理由拒絶任何顾客之送货服务。

阁下惠顾每张订单满HK$400或以上, 均可获免费送货。 每张订单少于HK$400则需征收HK$80运费。 每张订单只派送一个地址。

如需寄往其他国家,请先与我们联络,我们会把运费计算并以电邮通知你。

送货时间

订单一经确认, 货品将于收款后7个工作天送达(Paypal一般需要2个工作天才可过数)。除恶劣天气、罢工、暴乱、天灾/人为灾难或不能预料事件外。

送货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30 星期六:9:00-12:30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请注意: 所有于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收到之订单, 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天办理。

送货程序

送货前, 你将收到我们指派之货运公司/速递公司电话, 预约送货日期及时间。 请于约定之时段内接收货件, 签收后并检查货物。 如未有依上述做法, 我们保留独有之酌情决定权处理该货品, 一切引起之损失, 概不负责。

如有任何争议, 本公司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换货须知

请于收货时检查货品是否完好及核对数量, 如有瑕疵、破损或货品出错, 我们会尽快更换。

如产品售罄, 我们将退回款额至你的户口。 如产品是以积分换取, 我们会将积分退回至你的会员账户作日后使用。

7天换货期

送货后7天内, 阁下可更换货物。 换货服务恕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i. 货品型号或货品颜色与订单不符

ii. 送货后7天

iii. 货品曾被使用、并非原有状态,、被破坏或损毁

iv. 产品包装受损或不完整

v. 产品非经本网站购买

vi. 产品为赠品或样办

vii. 未能出示发票、送货单及保证咭(如有产品附有)

经本网站购买之货品, 若要更换, 阁下需于送货后7天内, 亲临下列地址:

香港葵涌和宜合道167-171号

金威工业大厦第一期6楼全层

所有货品, 付款程序完成后, 恕不退款。

如有任何争议, 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

有限责任

任何显示于e.window.com.hk中之其它互联网站, 包括连结及网外页面, 均未被审阅, 我们不能对其内容或准确性负责。 同样地, 其它网站、连结或网外页面被部份人士视为厌恶性的或不适当的, 亦非我们所能控制。 包含任何其它网站、连结或网外页面并不表示我们认可该等连结。 阁下使用该等连结须自负风险。

阁下进入本网站须自负风险。 阁下须评估及承担所有因使用本网站任何内容之风险, 包括信赖其内容之完整性、准确性或有用性。

我们尽力提供准确、完整及最新资料, 具功能的网站给阁下使用。 唯我们不保证本网站所有内容完全无误、没载有任何病毒或其它有害成份。 阁下须负责经常确保阁下之電腦装有最新、具防毒能力之软件或其它相关设备。如有任何因病毒引起之故障, 我们概不负责。

我们不会就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所引起之保养、维修、更换或购买资产、仪器、数据或任何硬件或软件之费用。

在现行法律最大容许下, 阁下同意我们不会对阁下或第三者因使用本网站所引起之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只限于损失费用、损失收益、预期节省之损失、未有效行使之消费、丧失私隐及遗失数据)或其它间接、特别或惩罚性赔偿作出负责。

如司法权不容许上述免除或有限责任, 但容许一定最大程度的责任限度, 则我们的有限责任将局限至该程度。

阁下在任何时候均不能利用本网站作以下用途:

i. 散播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诽谤性的、滥用的、威胁性的、有害的、下流的、淫秽的或令人反感的素材。

ii. 传送鼓励他人作出刑事罪行、引致民事责任或违反法律原则或道德标准。

iii. 在未授权下进入其他人之電腦系统。

iv. 干扰其他人使用或享用本网站。

v. 违反任何有关使用公众电讯网络法律。

vi. 干扰或中断连系本网站之网络服务或网站。

vii. 制造、传送或贮存未经我们批准之受版权保护之电子复本。

viii. 我们保留拒绝张贴或移除于本网站的資料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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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阁下被指使用本网站为诽谤、令人厌恶、滥用或不雅或含色情成份, 或违法, 或是违反法律原则或道德标准。

ii) 阁下被指因使用本网而侵犯第三者之版权或其他性质的知识产权。

iii) 阁下被指因使用本网站而被任何法规、广告或贸易团体或管理机构征收之任何罚款或惩处。

其它事项

上述条款及细则未涵盖之任何事项及情况, 皆由本公司作决定。 我们拥有独有之酌情决定权作最终决定。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法律所管辖, 如有不适用者, 则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为依归。

如本条款及细则之译本有任何差异, 以英文本为准。

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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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可随时以书面通知我们取消登记。如我们相信阁下已抵触任何适用法律, 行为与本协议之精神不一致, 或已触犯我们或他方之权利, 我们保留酌情决定权取消阁下之登记。

阁下须认知如阁下取消登记或终止协议, 本条款及细则仍然生效。

服务条款及细则:

会员计划

1) 会籍不可转让。

2) 任何折扣优惠不包括运费, 邮递费用或其它行政处理费用。

3) 我们可以独有的酌情决定权同意或拒绝阁下成为会员。

4) 所有购物记录, 以本公司数据系统为准, 如有争议, 本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5) 我们保留权利核实阁下于本网站登记之个人身份。

6) 阁下可使用我们送出之折扣优惠券于到期日前购买货品。 逾期无效。

7) 我们保留权利修订或更新本条款及细则, 不作另行通知。经修订之条款及细则于张贴日起生效。

回赠计划

i) 所有回赠金额有效期为一年。 以购买日起计算。 未行使之回赠金额于到期日失效, 不可使用。

ii) 回赠计划不包括运费, 邮递费用或其它行政费用。

iii) 已使用的回赠金额, 将会由阁下之会员户口中扣减。

iv) 累积的回赠金额不可转让至其他会员, 一经使用不可退回, 及不可退换作现金。

v) 本公司保留独有的酌情决定权接受或拒绝阁下使用回赠金额。

vi) 所有购物及回赠金额记录, 以本公司数据系统为准, 如有争议, 本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vii) 我们保留权利修订或更新本条款及细则, 不作另行通知。经修订之条款及细则于张贴日起生效。

上述条款及细则未涵盖之任何事项及情况, 皆由本公司作决定。 本公司拥有独有之酌情决定权。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法律所管辖, 如有不适用者, 则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为依归。

如本条款及细则之译本有任何差异, 以英文本为准。

定义: “我们” 或 “本公司” 指彪成有限公司, 而 “你”、“阁下” 或 “顾客” 指本网站(意即 “这网站” 或 “e.window.com.hk” 网站)的使用者。